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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李振强同志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30 14:17:13


    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通知要求,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根据评选范围名额、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方式,经征求所在法院及中级法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现推荐以下同志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李振强,男,汉族,现任黑龙江省鹤岗萝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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