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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区法院出台“十不准”规定并公开承诺 进一步加强干警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3-09-26 10:21:05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干警行为,坚决抵制“四风”,向阳区法院近日出台“十个不准”规定,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时刻接受群众“八小时”内外全方位监督。

    一、不准迟到、早退;

    二、不准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不准工作时间和午餐饮酒;

    四、不准工作时间串岗、空岗、漏岗;

    五、不准旷会、替会,不遵守会议纪律;

    六、不准利用职权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七、不准乱收费、乱拉赞助,私设小金库;

    八、不准公车私用、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严禁酒后驾车;

    九、不准参加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安排的各种娱乐活动;

    十、不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向阳区法院为严格贯彻执行“十个不准”规定,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干警,将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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