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地头,乡村院落,他们步伐坚定;刮风下雨,酷暑严寒,他们无畏向前。孜孜以求默默奉献,只为维护法律威严;和风细雨解人心田,只为兑现那句诺言: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本期优秀党员录,让我们一起领略基层党员法官的风采......

于长林 绥滨县法院党组成员、立案庭负责人
作为一名从事立案、信访工作多年的法官,他恪尽职守、任劳任怨,践行着对法院事业的执著追求和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对于诉求合理、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信访人员,他积极向院领导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急需的生活费用或物品。经他接待处理的案件无一被投诉举报,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

李振强 萝北县法院立案庭负责人
工作24年来,累计审、执结案件千余件,多次实现年终审执结案超百件,连续两年调撤率达到98%以上。他一方面通过学习,丰富自身理论水平,提升业务能力,一方面采取“走出去”方式,走乡镇、访企业、访农户,结合案件实际和辖区民风习俗,提升调解技能,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始终将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重点,注重加强普法宣传。

李绍辉 东山区法院新华人民法庭庭长
在审判工作中,他坚持“党性强、作风正、工作好”标准,办案尊重法律、严守程序,任新华法庭庭长以来,事事以大局为重,处处为人民着想,经常带领全庭干警深入乡村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在田间地头、农家炕头,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稳定。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他都力求发挥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吕志娟 向阳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
从事立案信访接待、诉前保全、案件排期等工作两年有余,参与立案2869件,接待当事人6600余人次,无一件错误立案,对待当事人耐心细致,群众评价良好;多次协助庭长开展调查取证、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工作;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参加向阳区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和“两学一做”知识竞赛荣获一等奖,参加全市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和“两学一做”知识竞赛荣获二等奖。

于洪艳 兴山区法院立案庭庭长
2017年办理各类案件243件,审结232件,结案率95.47%。连续多年联合区妇联开展“蒲公英讲堂”,作为主讲法官,多次为社区居民和医护工作者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她是学者型法官,曾在国家、省市级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发表法学文章和案例信息等稿件50余篇。先后荣获“鹤岗好法官”、全省法院调解能手、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

于大龙 工农区法院执行局局长
多年的执行工作中,他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确保执行案件质量上锐意改革,合理优化组合,实现分权分流,更新执行理念,改进执行方式。2017年以来,在他的带领下,工农法院执行局共执结案件986件,执行到位标的总额1.27亿元,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群众的一致认可。他也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光荣称号。

冯冰 南山区法院民二庭法官
她先后审理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案件,且审结的案件无超审限和错案发生。工作中,她认真贯彻爱民、便民、护民的理念,听民声、知民意、解民困、排民忧,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由于丈夫在异地工作,她需要在工作和家庭之间平衡兼顾,忙碌的审判工作使她常常疏忽冷落了孩子,但生活的艰难并未使她退缩,她怀着对法院事业的无比热爱投入工作,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先进性,成为了一名优秀女法官的典范。

戚秋敏 兴安区法院峻德人民法庭法官
多年来,她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为审判工作倾注了全部精力和心血。虽然身在法庭,但她每年审结的案件数和案件调撤率均居全院首位;她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宗旨,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用春风细雨般的热情为民解忧,力求在每一起案件中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双赢,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