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8时30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前警灯闪烁,中院执行局、法警队的干警们整装待发,随着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姚梦宇的一声令下,2016年“关注民生”专项执行活动正式开启。当日,该院30余名干警乘车来到东山区沿河小区的一处楼房,就2015年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展开执行行动。
2014年,齐某因人身损害致使受害者六级伤残,经法院宣判,齐某应赔付受害者82万余元,由于齐某无法赔偿,故执行其已抵押一套房产。判决生效后,齐某拒绝执行,受害者再次向中院执行局申请执行,该执行局立案后,约谈被执行人齐某,先后送达两次公告,齐某皆不配合,最后通知其在今年2月23日前自行交出房屋,否则将由法院强制执行。当日,中院执行局对强制执行房屋内的物品设施进行一一清点,并进行拍照录像取证。执行员表示,搬完家后房屋将进入拍卖程序。截至目前,该法院已强制执行房产3套,通过耐心劝服当事人主动腾出房屋2套,同时按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1人,开庭审理1人。
这次“关注民生”的集中会战专项活动,鹤岗中院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增强了执行威慑力、维护了司法权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短短半年的时间虽然执结的案件有限,但这不仅仅是一次会战,更不是短暂的一阵风,这是一种精神、一种干劲、一种决心、一种信念、一种态度,我们就是要把执行工作推进到底,把老赖追到无处藏身闻风丧胆,让人民群众想起法院就是满怀的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