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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中院集中清理农合积案效果显著

  发布时间:2013-09-04 10:07:13


    鹤岗中院执行局按着省法院执行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清理农合积案专项执行活动。全市共核查清理了43件积案,标的额3,645.26万元。    

    活动中,兴山区法院利用新闻媒体参加对被执行人开展集中送达法律文书,在送达中正面宣传法律知识,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会后便有1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债务。东山区法院利用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的配合,加大执行力度,对抗拒执行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工农区法院与农村信用社建立案件联系绿色通道,开通电话专线和网络联系平台,有效的提高了办案效率。 

    经过近3个月的集中会战,鹤岗中院现已执结18件,标的额1,113.46万元,结案率达41.9%,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100%。

责任编辑:于欣彤    

文章出处:鹤岗中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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