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2月28日,绥滨县法院开展专项执行活动。针对涉民生执行案件,执行局及法警大队全面出击,开展代号“围网行动”专项活动。
为有效开展此次活动,执行局召开专项会议,局长付延海对本次专项行动作了统一部署安排,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志清进行了动员讲话,要求干警在专项执行过程中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同时保障好人身安全。
截止到目前,专项活动执结涉民生案件6件,涉案标的28万余元,执结其他案件200余件,对拒不执行法律义务的8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
绥滨县法院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严厉打击惩治“老赖”。通过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执行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