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0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1位农民工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工资。
3月31日,21位在煤矿工作的农民工来到兴安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该院帮助追回被执行人万昌煤矿所欠工资款共计16万余元。接受申请后,该院当即立案,通过调查,查明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万昌煤矿已经关停,该案件所欠工资款由鹤岗市兴星煤矿接手,经过调解,鹤岗市兴星煤矿与21位农民工达成和解协议,于2016年5月20日统一给21位农民工发工资,2016年5月20日,兴安区人民法院将执行回来的工资交到每一位农民工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