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4日申请执行人杨某将一面绣着“执法为民、情系百姓” 的锦旗送到兴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以表达对执行人员的感激之情。
杨某系申请执行路某离婚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因在执行中该案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变更,在兴山法院执行案件中尚无先例,执行员黄立东经过多次到相关部门走访和了解,最终确定了执行方案。办理该案首先到房产局的房政科办理房产合同的注销;其次到房产开发企业办理房产合同主体的变更;然后到房产专项维修基金变更缴费主体;再到鹤岗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经过十几次的沟通和协调,在四家单位的积极协助下,终于使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执行员尽职尽责的工作精神,深深地打动了申请执行人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