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针对10起及辖区煤矿企业的涉民生案件进行集中办理,敦促企业积极筹措资金,交纳执行款20余万元,并于春节前向当事人发放。
该10起涉民生执行案件均系辖区煤矿案件,申请人在劳动中受伤,经仲裁、诉讼程序后申请执行。为妥善办理该批涉民生案件,东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天麒亲自主抓、包案,并抽调骨干执行力量,克服辖区煤矿停产以来给付能力差等不利因素,经过不懈努力,促使煤矿与申请人达到和解,并于2月8日春节前交纳了20余万元执行款,并表示将按和解协议及时履行,该批执行款于当日全部发放完毕,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