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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区法院四举措力克执行难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东山区法院四项举措落实最高院“解决执行难”及“全市法院集中整治窗口突出问题”动员会议精神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天麒主持会议


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执行局、立案庭等部门干警参加了会议

    3月29日下午,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视频会议、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集中整治窗口突出问题”动员大会之后,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立即组织召开贯彻落实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天麒同志主持会议,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执行局、立案庭等部门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强调了“解决执行难动员大会”以及“全市法院集中整治窗口突出问题动员大会”的重要意义,指出要认真落实上级法院精神,以较高的政治站位,把解决执行难和集中整治窗口突出问题,作为贯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高天麒同志指出:一是要以整顿纪律作风、提高队伍素质为抓手,不断提高全员、特别是立案、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干警的工作能力、水平,全面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窗口突出问题,要在司法办案中不断提升法院形象。二是要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进程,各部门要加强联动、鼎力支持、形成合力,集全院智慧、举全院力量,用实际成效将执行“攻坚战”胜利打成“歼灭战”,全面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三是要继续加强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等窗口管理,配齐导诉台、便民台等设施,方便群众办事;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确保每个工作日都有班子成员值班,让群众诉求有人接、有人管; 设立向群众征求服务意见制度,在立案窗口向来院办事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设立窗口服务投诉信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四是要以“全市法院集中整治窗口突出问题”为抓手,在全院开展一次“自查”活动,以班子、庭室、个人为单位,对各自部门、个人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严格查改,通过“自查”活动,积极营造出法院司法为民的服务氛围,做到真正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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