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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中院“四实”举措提质促效实现作风整顿动态治理

  发布时间:2018-04-25 15:11:04


    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启动,周密部署,上下联动,强力推进,通过“查实”、“做实”、“抓实”、“建实”四项举措,推进全市法院窗口服务和机关工作作风实现动态优化。

    突出问题导向,把问题“查实”。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采取座谈研讨形式,对窗口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查摆,班子成员带头查问题、想措施、提意见,各部门负责人带头查摆,组织法官深入重点企业、走近当事人征求意见直接查摆;两级法院窗口服务部门采取自查、互查方式进行深入查摆,查找出突出问题54项,征求意见建议28条。逐项列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内容,建立整改台账。

    聚焦服务窗口,把服务“做实”。实施“党员先锋”工程。党员干警佩戴党徽,实行挂牌上岗,实名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一站式”诉讼服务,全面提升诉讼服务工作质效,在深化“四零”服务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设备设施,设置“判后释明”窗口,积极做好释法析理,建立律师安检“绿色通道”,设置诉讼服务书写区、等候区、查询区等,配齐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服务设施,公开门户网站、微信二维码和官方微博,采取线上线下双公开办事流程和告知事项,启动群众满意度综合评价系统,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打响专项行动,把执行“抓实”。开展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的专项打击工作,严厉打击涉企犯罪活动,对涉企矛盾纠纷进行专项排查化解,启动涉企积案集中清理工作,推进涉企案件快速执结,依法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目前已对全市法院2144起终本件进行了自查和清理,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决战60天专项执行会战,对涉企、涉金融机构、涉民生等执行涉案款物进行专项清理,采取拘留、曝光、查封等有效措施,重拳打击老赖,力促案件执行。

    立足抓常抓长,把制度“建实”。实行院领导带班制度,每天选派一名班子成员到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公,全天负责窗口各项工作的运行、管理。实行窗口单位巡查制度,采取现场督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对中院和基层单位窗口部门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查整改。完善窗口部门庭长值班制度,选派正、副庭长到窗口部门轮岗值班。建立窗口单位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让当事人对干警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效果等进行公开评价,并将其作为干警“先优”评定、调整重用的重要依据。实施窗口单位网络巡查制度,在两级法院立案、信访、安检等场所设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全天候网络巡查窗口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状态,切实做到窗口服务监督有效、运行规范、服务优化,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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