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导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发布时间:2021-11-26 14:43:58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申请再审指南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3、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列举的事由提出。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4、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判决、裁定文书案号;

    (3)撤销或变更生效法律文书具体的再审诉讼请求;

    (4)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再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具体事实、理由及证据。有多项事由的,应一次性提出,并逐项列明;

    (5)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6)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7)递交再审申请书的日期。

    5、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生效法律文书系二审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6、申请再审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张,并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