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省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党组经研究决定成立“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领导小组。
组 长:朱德臣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
田守明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刘庆刚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鲁晓波 党组成员、副院长
陆建明 党组成员、副院长
孙 伟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苏道斌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林洪彬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
赵成江 政治部副主任、宣教科科长
贾东郊 法警大队大队长
马 琨 监察室主任
刘振海 办公室主任
司尚迅 执行综合科科长
李仲谦 执行一庭庭长
林 爽 执行二庭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司尚迅(兼)
成员:魏庆峰 邱钟声
办公室设在院执行局,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