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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创建学习型法院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2-06-27 10:45:54


    2月9日下午,鹤岗中院召开创建学习型法院动员大会。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克宁主持,各基层法院班子成员、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刚传达了市委创建学习型城市动员大会会议精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鲁晓波宣读了《全市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方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德臣就全市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做了重要讲话。

    朱德臣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在全市法院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具有三点重要意义:一是贯彻落实好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法院的主要工作职责;二是从法院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开展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也是必要的、及时的;三是从个人成长进步的角度来说,学习是一个人成长进步的阶梯。就开展这项活动需要注意的问题,朱德臣强调:一是要改变思想观念,真正树立“终身学习、创新学习”的理念;二是要改变以往的学习方式,真正在学习成效上下功夫;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四是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张克宁副院长就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会后各部门要迅速动作,按照活动方案第一阶段的安排进行推进。二是要统筹安排好自身的工作,做到学习工作相得益彰。三是严格按照目标考评要求兑现奖惩。希望通过这项活动,使全市法院、全体干警的学习力、创新力有所提升,为鹤岗法院实现新辉煌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还就今年全市法院廉政工作、目标考评和工作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

责任编辑: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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