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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岗中院实施多种执行措施 迅速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3-08-30 09:04:04


       鹤岗中院按着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执行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市中院针对重点案件当事人集中召开敦促履行通报会,会议中由被执行单位做表态发言,提出还款方案。东山区法院利用科技手段,将执行行为实时录入系统运用到执行该类型案件中。他们通过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行全过程,在执行中告知被执行单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单位履行到期债务。萝北县法院利用执行联动机制,协调相关部门一起督办被执行单位履行债务。

    截止2013年7月28日鹤岗法院已执结21件,标的额150余万元,结案率58.3%。

责任编辑:于欣彤    

文章出处:鹤岗中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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