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按着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执行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市中院针对重点案件当事人集中召开敦促履行通报会,会议中由被执行单位做表态发言,提出还款方案。东山区法院利用科技手段,将执行行为实时录入系统运用到执行该类型案件中。他们通过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行全过程,在执行中告知被执行单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单位履行到期债务。萝北县法院利用执行联动机制,协调相关部门一起督办被执行单位履行债务。
截止2013年7月28日鹤岗法院已执结21件,标的额150余万元,结案率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