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度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林芙伟为绥滨县人民法院拟录用人员(因处于妊娠期延迟体检),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3月31日至4月6日(7天)
监督电话:0468—3358185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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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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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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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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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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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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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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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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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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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最低服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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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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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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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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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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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01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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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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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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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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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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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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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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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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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