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省法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评选范围名额、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推荐方式,同时结合申报单位干警在本院的绩效考评排序情况,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候选人参加评选:
一、2017年度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任重
绥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王霞
二、2017年度全省法院调解能手
鹤岗市萝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李振强
兴安区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陈国军
特此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0468-3358143。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