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评选范围名额、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推荐方式,同时结合申报单位干警在本院的绩效考评排序情况,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参加评选,特此公示:
2017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1、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2、工农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
2017年度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1、东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秦玉山
2、萝北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刘相芬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0468-3358143。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