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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中院干警作品荣获全市反腐倡廉文艺作品创作大赛二等奖

  发布时间:2017-09-28 15:12:35


    9月26日,鹤岗中院法警支队法警刘永财同志演唱的歌曲《苍生》在全市反腐倡廉文艺作品创作大赛中荣获二等奖。

    据悉,市纪委于今年2月下发了举办全市反腐倡廉文艺作品创作大赛的通知。通知发出后,我院组织干警积极参与,踊跃创作、精细排演,最终择优选送刘永财同志的作品—歌伴舞《苍生》参加评选。

    26日晚,在全市反腐倡廉文艺作品创作大赛颁奖晚会上,评选结果最终揭晓,我院干警的作品在全市百余件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荣获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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