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全市法院安保暨训练工作动员大会在鹤岗中院六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中院政治部主任苏道斌主持。来自六区两县主管警务工作的副院长及全市法院在编司法警察参加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传达了最高院、省法院关于警务工作的会议精神,并就今年警务工作重点做了安排部署,同时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国法院发生的安全事故,对全市两级法院安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宣读了《2013年全省法院业务体能训练活动方案》及《鹤岗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实施方案》。
刘庆刚在讲话中指出,全市法院的警务工作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保障法院安全、实现稳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益于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的共同努力。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与目前的形势、任务、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就如何落实好上级法院的精神,做好今年的司法警务工作,刘庆刚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各项制度,确保人民法院安全;二是要增强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法院安全;三是要增强业务技能,提升保障能力,确保法院安全;四是要增强荣誉感,树立争先创优意识,打造优秀警队。同时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落实好省法院张述元院长的“三有”、“四真”重要指示精神,要以此为指引,坚定信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进取,共同努力提升司法警察执法能力和警务工作水平,为全市法院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和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会上,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同各院大队长签订了安全保卫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