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高考家庭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当事人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对法官能够主动上门,耐心细致地化解矛盾表示感谢。
2015年8月,鹤岗市东山区居民王某因儿子上学缺钱,故向邻居张某借款人民币5000元,约定一年还清,到期后,王某偿还了张某1500元。后因双方对相邻房屋在毗邻山墙的共用问题上发生争议,经村委会调解未果,后张某以王某欠款为由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立即给付欠款。
由于双方已经产生矛盾,给案件的调解带来极大难度。办案人员在考虑到近年来王某种地亏损,且今年孩子考上大学无力还款的实际情况下,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首先动员该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处双方相邻纠纷,邀请司法所、乡建部门,经过实地测量、现场释明等方式,使两家消除了矛盾,握手言和;法官在双方相邻关系和解的基础上,趁热打铁,对双方民间借贷案件进行调解,被告诚恳表示理应按期归还欠款,但因家中子女上学以及连年种地亏损导致还款困难,原告也表示远亲不如近邻,两家虽有矛盾,但在法官的帮助下已经消除误会,对被告给予理解,愿意免除欠款利息。经过双方相互谅解,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该院法官上门帮助调处纠纷,调解案件的做法,得到了在场司法所、乡建、村委会以及群众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这样如此结案收效良好,不仅维护了双方合法权益,也有效缓解了王某家中困难,使王某子女能够安心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