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选任为兴山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我感到十分荣幸。在此非常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我将认真履行职责,服从法院安排,树立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人民陪审员是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行使审判权,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体现,代表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参加合议庭审判活动的人员。正如大家所知的,人民陪审员就是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把审判权这一重要的国家权力授予我们,是对我们每一名人民陪审员的高度信任,更是给我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发自心底地热爱陪审工作,以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认真真地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做好人民陪审员的本职工作。我决心做好以下几点:
一、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审判工作的基本规则,提高司法素养和陪审质量。一开始,由于对业务不太熟悉,面对那些复杂的案件,我常常会感到工作压力很大。为此,我常常利用业余时间不断充电,阅读和钻研相关的法律书籍,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主动向老领导、老前辈及同志们学习。刻苦钻研司法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尽快使自己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担当起人民赋予的重任。
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兢兢业业履行岗位职责。我将十分珍惜组织上给予的这次机会,以别人的成就作为自己的开始,以别人的经验作为创新的基础。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从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等方面大胆创新,努力探索司法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集思广益、与时俱进,为司法工作出力献策。
通过参与案件审理,我发现,人民陪审员调解依据的角度不同,与当事人沟通时容易被接受。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这是人民对我们的嘱托和法治理念的期待,任重道远,我们不仅要具备参与审判工作的专业能力,积极主动参与审判工作外,还应该做一名法律宣传员、司法监督员和协调员。希望能为社会的平安、和谐、稳定,司法的公平、公正、规范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