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加大督察力度改进工作作风 作者:翟利 发布时间:2013-04-09 10:09:59
鹤岗中院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省法院、市委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从整顿机关风纪入手,加大审务督察力度,改进机关作风,收到良好成效。一是实行日常督察。由纪检、监察室、审务督察室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对中院机关出勤和参会进行签到,不允许代签,有事提前请假,并对签到情况进行通报。二是组织专项督察。4月3日上午,中院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田守明、纪检组长孙伟、监察室主任马锟等4人对六个基层院进行了工作作风专项审务督察,重点督察立案大厅以及部分庭室人员在岗、着装情况,工作人员接待当事人态度及庭审情况,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督察建议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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