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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区法院四举措强力推进“两个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3-06-25 13:44:13


    自全省法院开展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来,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精心组织,以“强作风、提质效、立公信、促和谐”为目标,在活动开展中强化干警自觉意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结合形势,精心筹备。在活动开展中,与中央八项规定相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相结合、与该院提出的“打造两个司法工作品牌”的工作目标(联调联动司法品牌和无诉讼司法品牌)相结合,精心制定符合实际又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和规划,将活动扎实有序地开展起来。

    二是突出重点,创新管理。将活动重点细化分解,确定由审管办负责司法质效管理、政治处负责司法作风管理,在动员大会上,具体责任部门做了表态发言,宣布活动管理方式和工作标准,并由院长与责任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将整个活动置于高标准、严要求状态下开展。

    三是转变观念,强化作风。将作风建设与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相融合,以活动促学习、以学习促进步、以考核验成果、以成果培育文化底蕴,并将作风端正作为干警评先选优的标准,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参与评先选优。同时,将过去开展教育活动以集中学习为主的做法,转变为学习阶段以干警独立自学占60%,考察验收阶段通过闭卷考试、审务督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开展经常性作风检验,使司法作风进一步增强。

    四、强化服务,提升质效。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和“法官五进”活动,在工作中以优良的司法作风为基础,以岗位练兵、业务授课、案件评查、庭审观摩、文书展评等形式为载体,以司法服务为重心,以群众满意为检验,切实提升了司法质效。

    通过上述举措,使全院干警司法作风进一步强化,司法质效不断提升,截至目前,该院各项审判业务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5%以上,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8%以上,有力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文章出处:东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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