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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批涉毒案件

  发布时间:2013-06-24 16:13:15



工农区法院公开宣判一批涉毒案件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减少涉毒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即,依法公开宣判了工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五名被告人三起涉毒犯罪案件。一是被告人付某、王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祝某非法持有毒品罪;二是被告人刘某贩卖毒品罪;三是被告人周某非法持有毒品罪。

    上述案件先后经工农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及被告人的辩解,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合议庭评议,于2013年6月24日公开宣判,一审对上述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七年五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工农区人大、政协和社区、企业代表旁听了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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