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市两级法院的司法作风建设工作,促进全市法院干警公正廉洁司法,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了关于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历时三个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当前开展的司法作风教育活动为立足点,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及违规经商营利案例选编》中的典型案例为内容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
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问题,鹤岗中院将重点围绕最高法院确定的10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改。对违规经商营利问题,组织干警填写了《法院干警违规经商营利自查申报表》,并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纪检监察部门还将联合民商事审判部门,对本院2010年以来受理的以法院干警为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的经济纠纷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从中摸查法院干警违规经商营利的案件线索。
鹤岗中院还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对性质严重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