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若是公民,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职务、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账号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若是公民,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职务、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上诉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字第 号民事或行政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讼请求:写明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判还是部分改判。
事实与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3)适用实体法不当;(4 )违反了法定程序。
此致
x x x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上诉人(公民):(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上诉状用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制。
2、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或职务、住所,并在姓名后括注其与当事人的关系。
3、上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人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