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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开放日:鹤岗中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16-03-25 14:03:23





    “全市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现在开始!”随着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李仲谦一声令下,十余辆警车鱼贯而出,分别赶赴不同的执行地点。

    鹤岗中院开展的此次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是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两到三年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在省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开展的,共历时4天,以已进入执行程序但尚未结案的涉民生案件为重点,以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为目标,充分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执行指挥中心等现代化平台,最大限度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利益得以实现。

    1月23日,鹤岗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姚梦宇主持召开专项行动启动动员大会,统一安排部署各项执行工作,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在本次行动中,根据不同情况,全市法院执行局分别采取了不同的针对性措施。对于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采取传唤、拘留等措施;对经法院警示,能够立即履行的,当场结案;对有财产隐瞒不报,或者刚刚发现名下有财产的,下发申请协助通知书,以扣划、冻结等形式控制财产,保证执行到位。

    据悉,本次行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共清理涉民生执行案件161件,执结145件,执行标的到位536.27万元。同日,鹤岗中院还就涉民生专项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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