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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察组到鹤岗中院督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7-01-17 09:18:59


    1月16日,以省法院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金兆墀为组长的省法院第三督察组来我市法院督察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督察组在鹤岗中院召开了座谈会,中院和各基层法院主管司法改革、审判管理和政工工作的院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刚,党组成员、副院长鲁晓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道斌,审管办主任杨巍参加会议。鲁晓波同志代表中院党组对全市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作了汇报,重点介绍了司法责任制启动和运行、人员定岗定位、主审法官和合议庭独立行使审判权落实情况等21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各基层法院也分别汇报了司法责任制推进落实情况。

    会上,省法院督察组的领导和同志们仔细地听、认真地记,并与参会人员就推进司法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遇到的新情况、带来的新变化以及对改革后职务保障、机构设置、人员补充、工资改革等广大干警关心的实际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充分肯定了我市两级法院在推进司法责任制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并希望鹤岗中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前行,强化责任,同心协力,真正将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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