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93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57万元,为市(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37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808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1706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01万元。
3、其他支出1万元。
三、结转下年1123万元余。(详见附件)
附件:/upload/file/20160822/20160822141953_735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