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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高空坠物伤人 雇主也应连带赔偿

  发布时间:2013-05-21 09:20:29


    保姆在晾衣服时将水泥块从阳台上撞落,砸伤了经过的路人。近日,法院审结了这起身体权纠纷,依法判决被告雇主刘某、保姆张某连带赔偿原告王某各项损失共计154,253元。

    2012年10月的一天,原告王某在路过某居民楼下时,被刘某家的坠落物砸中头顶,致其当场倒地,120救护车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原告王某左额颞脑挫伤、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骨凹陷性骨折,顶部头皮裂伤。后经鉴定王某的伤残等级评定为六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刘某雇佣保姆张某在晒衣时,撞到阳台下檐的水泥块落下,砸伤路过行人王某,被告刘某作为雇主依法应为雇员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保姆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不注意安全,具有重大过失,应与雇主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遂依照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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