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辖两乡一镇,耕地面积达14万亩。针对今春雨水大、气温低、耕地涝的实际困难,东山区法院结合“法官五进”活动的开展,采取多项措施协助农民群众抗春涝促进春耕生产。
一是积极协调抗春涝的物力人力。该院组织全院各部门走访了全区41个村屯,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农田排水、排涝设备2台次,并抽调青壮年干警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协助排出农田积水、平整土地、抢农时保全苗,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二是主动送法到田间地头。针对春耕期间因耕地界限不清,购买、使用农用物资等可能引起纠纷的情况,该院组织干警深入到田间地头,通过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咨询、审查土地流转合同等形式,把好矛盾纠纷产生的源头关口,并引导群众通过正确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并通过上门立案、田间地头送达、巡回审判等形式,尽量减轻农民诉累,缩短审判时间;注重落实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实行诉讼费减、缓、免交等司法救助,确保不误春耕生产。
三是开辟涉农诉讼“绿色通道”。该院通过推行的联调联动机制,对涉农案件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执、快结,符合简易程序条件的一律适用简易程序,有调解可能的一律到农民家中调解;在执行工作中采取审慎态度,对农民的生产资料尽可能不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必须采用强制措施的,以原地查封、扣押和不限制使用、不进行拍卖的方式进行,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截至目前,东山区法院已开展涉农法制宣传3次,发放涉农宣传资料2500余份,审查涉农土地流转合同40余份,审结各类涉农纠纷案件17件,调解结案15件;执结涉农案件16件,执行标的到位10多万元,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受到辖区农民群众的普遍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