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9时,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从事刑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参加了省法院组织的刑事、民商事审判人员业务考试。鹤岗法院系统和宝泉岭农垦法院160余名法官在鹤岗中院考点参加了本次审判业务考试。本次考试分为刑事、民商事两类,由省法院统一命题,考试内容为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鹤岗中院领导高度重视这次考试,成立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抓好考试的考场设置、巡考、监考人员等考务工作。根据参考人员数量设立了刑事类考场1个,民商事类考场6个,每个考场30人。鹤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刚、省法院李凤林主任、张立民科长全程进行了巡考,政治部主任苏道斌参加了监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