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鹤岗中院组织干警参加全省法院刑事、民商事审判人员业务考试

发布时间:2013-05-11 11:40:29



省法院巡考人员在鹤岗法院刑事民商事审判人员业务考试考场讲解考试相关要求


鹤岗法院刑事审判人员参加刑事审判业务考试

    5月11日上午9时,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从事刑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参加了省法院组织的刑事、民商事审判人员业务考试。鹤岗法院系统和宝泉岭农垦法院160余名法官在鹤岗中院考点参加了本次审判业务考试。本次考试分为刑事、民商事两类,由省法院统一命题,考试内容为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鹤岗中院领导高度重视这次考试,成立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抓好考试的考场设置、巡考、监考人员等考务工作。根据参考人员数量设立了刑事类考场1个,民商事类考场6个,每个考场30人。鹤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刚、省法院李凤林主任、张立民科长全程进行了巡考,政治部主任苏道斌参加了监考工作。

责任编辑:李慧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