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区法院被区人大常委会评议为满意单位
发布时间:2016-01-13 09:06:21
根据工农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要求,工农区法院诉讼服务工作列为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分为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情况等五项内容。1月11日,工农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代表第一调查组到该院通过现场调查、测评、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了测评调查工作,调查组对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便民服务措施给予了好评。1月12日,工农区法院在区人大常委会上作了该院诉讼服务工作报告。调查组向大会通报调查情况后,现场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当场公布,工农区法院被评为满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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