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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法院推行阳光执行

发布时间:2015-11-23 11:05:57


    今年以来,兴安区法院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同时积极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进信用惩戒系统建设,初步实现了执行全案公开。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有效实现内外网案件信息的同步录入。将相关案件的信息全部录入内网上“数字法院”和外网的“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内外网信息的同步录入。

    二是有效提高执行质效。对于新收的执行案卷,在两天内全部录入。极大地减少了执行法官的事务性工作,减少了执行案件从立案庭到执行法官的流转时间。

    三是利用执行查控系统实现简易案件的快速执行。集中力量办理案件,有效降低执行成本,缩短办案时间,提高执行效率。同时,建立内部监管平台,案件所有节点实现网络控制和管理,倒逼执行员严格按程序依审限办案。

    四是针对被执行人失信赖账问题,通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明确信用惩戒范围等手段,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舆论压力,最终实现以司法强制力引导诚实信用社会风尚形成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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