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全市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修改内容及执行实务问题研讨会在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鹤岗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陆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和各基层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陆建明在动员讲话中重点强调了召开此次研讨会的目的和意义,要求全市广大执行干警在今后工作实践中,要把执行工作与终身学习相结合,做学者型的执行人员;要正确处理好案件质量和执行行为的辩证关系,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力争在执行实践中实现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有机结合;要求两级法院执行系统积极行动,迅速掀起业务学习热潮。同时,他还对近期开展的专项执行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中院执行局业务骨干作了研讨发言。随后,陆建明现场解答了各基层法院执行干警提出的关于执行实务中出现的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