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青春铸法魂”主题征文评比活动开展以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精心组织,中院政治部制定下发了活动通知,广泛动员全市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干警踊跃参加投稿。活动共征集散文、诗歌、办案札记等题材的作品49篇,其中萝北县人民法院投稿7篇,南山区人民法院投稿4篇,体现了对活动参与的高度热情。随后,中院政治部成立了征文评审委员会,经过严格认真的初评,遴选出26篇主题突出、情节真实、贴近生活的优秀征文参加全省法院系统的评比。通过省法院活动评委会层层筛选,鹤岗法院系统有萝北县、绥滨县、向阳区、东山区法院和中院的8篇优秀作品入围。经评委会最终评审,共有5篇征文获奖。其中萝北县人民法院杨宝生的《心中那杆难平的秤》获得一等奖,萝北县人民法院韩冰的《舍与得的感悟》和绥滨县人民法院陈会理的《雨中记忆》获得三等奖,中院研究室杨桂芹的《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女法官》及绥滨县人民法院李树梅的《热血青春铸法魂》获得佳作奖。
此次主题征文评比活动,鹤岗法院高度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体现了全市法院干警对于法院文化建设在思想上与行动上的重视,通过征文作品展示了法官学习、生活、工作的风采,表达了法官们高尚的人生信念与价值追求,彰显了鹤岗法院广大干警健康向上、公正为民的精神风貌,对繁荣先进的法院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