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3日,鹤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守明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刚宣读了表彰2014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党组书记、院长朱德臣对2014年全市法院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15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中院党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各部门庭室副庭长以上干部在中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法院干警在分会场收听收看。
朱德臣院长指出,2014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围绕市委总体发展战略,在审判执行工作、队伍作风建设、法院综合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新的进步。
朱德臣院长强调,2015年全市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的要求及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以司法为民为重点,以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党的领导为保证,认真地履职尽责,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法治鹤岗”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加强组织和人才保障,要着力推进司法公开,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探索推进司法改革,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全力推进法院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