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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区法院孙建业同志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01-27 10:47:32


    近日,我市工农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孙建业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孙建业同志自2010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访同志政治素质高,廉洁自律好,业务能力强。近三年共收案308件,结案298件,审限内结案96.75%,案件调撤率92.5%,所处理的案件无一超审限、发回重审、改判和信访缠诉,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曾先后荣获“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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