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院法警总队创建星级警队要求,鹤岗中院成立了以党组成员、主管副院长刘庆钢同志担任组长、支队负责人贾东郊同志担任副组长的创建星级警队活动小组。要求各院法警大队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对警队党建工作、警务保障、教育训练、队伍管理、装备建设五个方面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对照检查和创建,并根据实际情况于10月22日前提交符合本院实际的星级警队申报材料。中院法警支队星级警队活动小组于2014年10月26日至11月4日对辖区内各院创建星级警队落实情况进行初步验收检查,详细查看了警用装备室、会议室、审判法庭、安保设施、羁押室等硬件设施,查验了警队有关制度、档案、装备、内务和警队文化建设等情况,对检查中各院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接下来,中院警队将把各院星级警队验收情况与目标考评情况相结合,综合评定出各院警队的最后得分,并以此为依据上报省院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