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的一天,兴安区某居民家里,年轻的妻子用手机给女友发了一条微信,信息的内容是向女友诉说对婆家的一些不满。可是这条信息,无意中却被丈夫李某看到了。得知妻子对自己母亲的不满,李某一怒之下打了妻子一个耳光。妻子受了委屈,当天回了娘家。为接其回家,李某和妻子家人发生了争执,将妻子和岳父母打伤,经法医鉴定,妻子为轻伤,岳父母为轻微伤。
案发后,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赔偿妻子及岳父母各项损失5万元,得到了妻子一家人的谅解。但婚姻仍破裂,留下一个仅3周岁的女儿归李某扶养。
李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兴安区人民法院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