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议及省法院院长张述元同志在鹤岗法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9月19日,中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德臣同志就贯彻落实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中院党组还将这次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及省法院院长张述元在鹤岗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进行了汇报,向市政府进行了通报。
经中院党组讨论研究决定,将采取多项措施,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对全市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深入调研,制定符合实际的《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做好与省法院和基层法院的软硬件设备的衔接工作,坚持资源共享的原则,以中院为主,建立信息集控平台。聘用专业信息技术人才,本着十年内不落伍的原则进行软硬件设施配备,按时完成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司法公开工作。制定《全市法院司法公开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时限,各分管副院长及有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以审判流程管理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为主,以审务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为辅,将所有公开工作统筹在一起。同时加强宣传培训,对基层法院在应用审判业务管理软件方面进行培训指导。将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尽最大可能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确保司法的公平公正。三是全面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质量。对现有的人民陪审员加强管理,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保证陪审经费落实。加强培训,通过法律知识讲座、观摩法庭、座谈交流、赠送相关法律学习书籍等形式,提高陪审水平。就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认真总结陪审工作经验,推广陪审员参与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和参与执行和解工作模式,开创陪审工作新局面。四是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工作。采取设立巡回审判点、司法联络站、人民调解员等措施,使增配的人民法庭更符合全市法院的实际。对现有的人民法庭,按照省法院“三审一书一警”的要求,配齐配强人员及物质装备。制定比较完备的人民法庭的规范管理制度,使法庭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工作,健全审判长联席会议、案件集中研讨、庭审观摩评议等制度,使人民法庭审判质效水平明显提升。
为确保上述四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中院党组拟定于10月中旬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就上述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