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法院结合全市法院“学孙波、见行动”宣传月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提高案件质量上下功夫,从每一名审判人员到庭长都本着为对当事人负责、对案件负责的态度,对裁判文书质量严格把关。
该院民一庭所有案卷在送到审监庭评查之前,都由承办法官先自查一遍,然后由所有审判人员交叉评查,最后由庭长随机抽查,这种“三评查”法将案卷中的瑕疵降到最低。在文书签发前,每名审判员对每份文书的体例、版式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语言是否通顺以及有无错别字、漏字、重字等逐一进行推敲;同时各庭室长组织干警定期对裁判文书进行交流,对优良和瑕疵文书进行评比,对共性问题归纳整理,防止以后出现同样的错误;并且要求裁判文书要准确把握当事人争议焦点,强化对争议事实认定的说理,深化裁判理由的论证,力争做到表述事实清楚、语法简练、逻辑合理。
通过对裁判文书的规范制作,严格签批,精细评查,该院裁判文书质量大大提高。